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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衛生局公布107年1~5月食品抽驗結果
  • 發布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金門縣衛生局於107年度依年度抽驗計畫前往各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學校,各食品製造業抽驗市售食品計414件,檢驗2288項,檢驗項目包含防腐劑、人工甘味劑、殺菌劑、過氧化氫、重金屬、甲醛、塑化劑、黃麴毒素、農藥殘留、動物用藥殘留、亞硝酸鹽、總生菌數、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糞便性鏈球菌、綠膿桿菌等等,檢驗結果發現不符規定的有6件,不合格率為1.46%.。

金門縣衛生局抽驗稽查市售食品計414件,包括冰品飲料抽驗38件,加水站抽驗40件,蔬果及其加工品抽驗86件,水產品及其加工品抽驗17件,肉品及其加工品抽驗23件,蛋品及其加工品抽驗9件,穀豆類及其加工品抽驗149件,食用油脂抽驗7件,食品用器具抽驗1件,醬油及其調味料抽驗4件,複合調理食品抽驗35件,其他類別(油蔥酥及粽葉)抽驗5件。

檢驗結果不符規定的6件中,其中有4件蔬果未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分別為金門農會超市的芥菜、紅辣椒,已依法行政裁處。阿芸姐廚房的四季豆、阿美商行的豌豆,已分別移請雲林縣衛生局及屏東縣衛生局處辦;另有2件飲料不符飲料類衛生標準(生菌數及大腸桿菌群超標),已要求業者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GHP)規定及製作環境容器設備維護改善後,本局復驗後已合格。

加水站抽驗40件盛裝水,其中2件金城藍泉加水站之盛裝水,微生物檢驗結果綠膿桿菌呈陽性反應,本局已要求加水站業者加強環境衛生及管線維護,衛生局呼籲消費者購買盛裝水時,應煮沸後再飲用,以維護身體健康。

針對未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之食品皆要求業者下架不可販售並追溯源頭、輔導食品業者相關作業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若非本縣所轄食品業者,均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落實源頭管理及要求業者做好自主衛生管理。

另外,衛生局特別提醒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並應建立良好的自主衛生管理制度,凡經查察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法令規定不符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民眾若對檢驗內容有任何疑問,可向衛生局檢舉或諮詢,以共同維護消費大眾食品衛生安全。(諮詢電話:082-330697#306。)以上抽驗結果,可上金門縣衛生局網站http://www.kmhb.gov.tw/食藥資訊公開專區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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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7-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