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病人自主權利法於108年1月6日正式上路,讓每個人對自己的病情都有知的權利及選的權利,只要年滿20歲以上之成年人,或未成年之已婚者,不論你處於健康或生病狀態,都能到醫療機構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透過與醫療團的諮商,讓意願人選擇當自己遇到五種特定臨床條件時,能選擇自己希望或拒絕之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或其他醫療照護,病人善終意願在意識昏迷、無法清楚表達時,他的自主意願也都能獲得法律的保障。
病人自主權利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189
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
https://law.moj.gov.tw/News/NewsDetail.aspx?msgid=143226&kw=1071666162
預立醫療決定常見意願問題:
https://hpcod.mohw.gov.tw/HospWeb/RWD/QA/general_a.aspx
宣導專區:
https://hpcod.mohw.gov.tw/HospWeb/RWD/PageType/acp/introduction.aspx
https://www.hospice.org.tw/publication/videos
金門醫院預立醫療照護專區:
https://www.kmhp.mohw.gov.tw/?aid=52&pid=71
全臺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醫療機構: https://hpcod.mohw.gov.tw/HospWeb/RWD/PageType/acp/HospitalMap.aspx
病人自主權利法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08-545(台灣安寧照護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