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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2-05-15
申請項目 金門縣政府病危返鄉作業
承辦單位

醫事科

聯絡電話 082-338863#221
承辦人員 王仁聰
申請程序 金門籍病患於臺灣端醫療院所發生病危之時設籍本縣,其家屬認為有必要返鄉,可自行接洽廠商或電洽駐臺醫療服務人員,安排啟動病危返鄉服務。
申請資格 申請時需為設籍本縣。
應附證件

1.病患及陪同家屬身分證影本、病危通知單或有病危註記之診斷證明書正本或影本。

2. 自付額新臺幣3萬元整(餘由縣府補助)。
聯絡資訊

安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1.082-336565

2.082-337755

駐臺醫療服務人員:

1.0922491008孫主任(北部)
2.0988262115洪主任(北部)
3.0910327776陳主任(中部)
4.0928730881楊主任(南部)
5.0978780618段副主任(南部)

注意事項

1.申請時尚未宣佈死亡為要件

2. 詳細資訊請參考金門縣政府病危返鄉作業程序

https://phb.kinmen.gov.tw/cp.aspx?n=8E040C375C754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