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日期:113-05-21

金門縣政府病危返鄉標準作業程序

壹、目的:為使地區罹患急重症患者落葉歸根,凡符合本縣病危返鄉資格,均可提出申請補助。

貳、摘要:受理民眾搭乘航空器病危鄉交通費補助申請。

參、相關法令及規定:依「金門縣安寧(息)返鄉交通費用補助自治條例」及「金門縣安寧(息) 返鄉交通費用補助作業要點」辦

       理。

肆、民眾應附證件、表單、附件:

     一、醫療機構開具之病危通知單或病危字樣之診斷證明書。

     二、病人及家屬身分證明文件及新台幣三萬元整。

     三、金門縣病危返鄉運送服務交通費用補助申請表(附件一)。(odt)

     四、金門縣病危返鄉補助款證明單(附件二)。(odt)

     五、搭機同意書(附件三)。

     六、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轉入病情回覆單(附件四)

伍、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略

陸、名詞解釋:略

柒、其他:略

捌、作業內容:

流程圖、流程說明如後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