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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97-10-10

        食用放在4℃–65℃之間,且超過4小時以上的食物,只要食物曾經細菌污染,均可能發生食品中毒。本縣地處亞熱帶,一年四季從早到晚的溫度都適合細菌繁殖,故民眾需特別注意。

        常見引起食品中毒的原因:

  • 1.冷藏及加熱處理不足。
  • 2.食物調製後放置在室溫下過久。
  • 3.生、熟食交叉污染。
  • 4.工作人員衛生習慣不良或本身已被感染而造成食物的污染。
  • 5.調理食物的器具或設備未清洗乾淨。
  • 6.水源被污染。
  • 7.誤食含有天然毒素的食物。
  • 8.使用添加物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