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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97-10-10

一、四周環境清潔,排水系統通暢且設有固體攔截網。

 

二、廢棄物妥善處理。

 

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如為地下水,應設置淨水器或消毒措施,每年送環保局檢驗並有證明。)

 

四、設有防止病媒侵入措施(紗窗、紗門等)。

 

五、食品分別妥善保存、防止污染及腐敗。

 

六、食品之熱藏應保持攝氏六十度以上。

 

七、設置有蓋廚餘桶及垃圾容器,廢棄物妥善處理。

 

八、冷凍(藏)食品正確保存。於明顯處設置溫度指示器,保持清潔。

 

九、調理場所應設置洗手及乾手設施。

 

十、倉庫設置棧板,使貯存物品離開牆壁、地面且通風良好。

 

十一、廁所:

  • (1)與調配場所完全隔離。
  • (2)沖水式、不透水、易洗、不納污垢;並保持清潔。備有流動自來水、清潔劑、乾手設備等。
  • (3)有「如廁後應洗手」之標示。

 

十二、設置食品衛生負責人。

 

十三、從業人員每年主動辦理健康檢查乙次(健康檢查項目包括:A型肝炎、傷寒、肺結核、皮膚病、梅毒血清、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