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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9-04-08

金門縣政府醫療爭議調處標準作業程序

壹、目的:目的:為增加醫病雙方之溝通機會,提供醫病雙方之間的緩衝機制,避免雙方因醫療糾紛動輒興訟,有效減少糾紛訟

                  源,讓醫病關係更和睦,特訂定本作業流程。

貳、摘要:辦理民眾醫療爭議調處。

參、相關法令及規定:

   一、醫療法第九十九條。

   二、金門縣政府醫事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肆、民眾應附下列資料:

   一、金門政府縣醫療爭議調處申請書(表一)。

   二、其他相關佐證文件資料。

伍、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金門縣政府醫事審議委員會調解書(表二)。

陸、名詞解釋:略。

柒、其他:略。

捌、作業內容:

   一、流程圖:如附

   二、流程說明:如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