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醫療爭議調處標準作業程序
壹、目的:目的:為增加醫病雙方之溝通機會,提供醫病雙方之間的緩衝機制,避免雙方因醫療糾紛動輒興訟,有效減少糾紛訟
源,讓醫病關係更和睦,特訂定本作業流程。
貳、摘要:辦理民眾醫療爭議調處。
參、相關法令及規定:
一、醫療法第九十九條。
二、金門縣政府醫事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肆、民眾應附下列資料:
一、金門政府縣醫療爭議調處申請書(表一)。
二、其他相關佐證文件資料。
伍、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金門縣政府醫事審議委員會調解書(表二)。
陸、名詞解釋:略。
柒、其他:略。
捌、作業內容:
一、流程圖:如附。
二、流程說明:如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