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門縣醫事人員及醫療機構登記申請書。 2.負責醫師相關資料 (1)身分證正本(驗後發還)及影本正反面1份。 (2)半身正面脫帽近照之相片二吋四張。 (3)醫師證書正本及影本1份。 (4)符合登記診療科別之醫師證明文件。 (5)公會證明。 3.建築物平面圖。 4.建築物使用執照(建物證明文件)。 5.租賃契約影本。 6.醫療機構基本資料卡(本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