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項目
離島地區居民轉診赴臺就醫交通費補助
承辦單位
醫事科
聯絡電話
(082)338863#233
承辦人員
翁秀蓮
申請程序
申請資格
受理時間
上午8時至下午17時30分(各鄉鎮衛生所受理至17時)
規費
應附證件
1.金門地區居民嚴重傷病患就醫交通費補助申請表(持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效期內者,僅每年度首次申請時需檢具申請表)。申請表應加蓋轉出、轉入醫師章、醫院戳章,未有醫師章、醫院戳章者或重大傷病患無需檢附申請表者,應附就醫事實單據。
2.機(船)票來回具有金額的票根(遺失可以購票證明代之)。
3.重大傷病證明或中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申請方式
逕向本局服務台或各鄉鎮衛生所申請。
處理時限
各衛生所受理案件彙送衛生局辦理核銷,經會計室審核無誤後,由出納辦理撥款事宜、醫事科統一匯款作業,處理期預計需一個月。
注意事項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