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項目
|
金門縣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交通補助
|
承辦單位
|
健康促進科
|
聯絡電話
|
(082)338863#716
|
承辦人員
|
許小姐
|
補助對象及申請條件
|
本縣疑似發展遲緩兒童前往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接受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並取得金門醫院聯合評估綜合報告書。
|
補助金額及次數
|
補助計程車資每次最高新台幣300元(實報實銷),最多補助3次(個案從住家到金門醫院接受兒童發展聯合評估往返合計為1次)。
|
受理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
應附文件
|
- 金門縣兒童聯合評估交通補助申請表。
- 搭乘計程車車資收據正本(含日期時間及金額)。
-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開具聯合評估綜合報告書影本。
- 申請人之郵局或土地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含帳號及戶名)。
|
申請方式
|
請應備附證件親送、委託親友或郵寄逕向本局辦理申請。
|
注意事項
|
- 申請補助者應於金門醫院開具兒童發展聯合評估綜合報告書日起3個月內,向衛生局申請辦理補助,逾期不予受理。
- 填寫資料若有塗改,請於塗改處加蓋申請人印章。
- 本項交通費補助經費有限,提供民眾申請補助至當年度補助經費用罄為止即不再受理。
|
申請表下載
|
<補助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