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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97-10-05

一、現況分析 

        本縣營業衛生管理工作,係八十九年四月一日移由本局第三課接辦,經於八十九年八月普查統計結果,計184家列入管理,本局除不定期輔導稽查外,亦辦理衛生教育宣導期能提昇本縣營業衛生場所衛生水準,以確保大眾消費環境之衛生。
隨著國民生活水準的提高,消費環境與服務品質並重的消費型態逐漸形成的同時,扮演管理及輔導角色的政府,必須加強輔導各行業的營業環境並要求專業技能,以提昇商家專業水準及提供消費者良好的消費環境。

 

        地區自八十一年解除戰地政務後歸常態,一切依現有法令執行,惟因八十一年以前縣政府所核准設立許可之商家有許多與現實法令之規定不符,所以我們僅能以稽查輔導之方式要求業者逐步改善,為此本局就在普查地區業者資料時,走訪各營業場所了解各商家之需求並提供其改善之方法,但因時間及人力之不足,所以無法做到盡善盡美,只能不斷的努力持續推動政策以提昇地區之營業衛生水準。

 

二、問題與困難

  • (一)人力不足
    地理位置特殊,復加尚未設置營業衛生管理建置課室,致無合理員額,且本縣營業場所分佈較廣,管理與輔導不易。
  • (二)地區未設有相關技能檢定之場所
    營業衛生管理中之美容及美髮之執業條件為須具備有技術士之證照始得執業,早年地區在師徒傳承制度下之從業人員,尚有未取得技術士照證者因須遠赴台灣考場進行考試,要輔導其考照不易。亟需中央協助專業考量展延及經費補助並能給予輔導。
  • (三)由於地區營業場所規模較小,大多為一人公司無任何制度,若要要求其設立衛生管理人員及其他消毒設備,恐有其實際困難須長期不斷宣導及推動才能有其成效。
  • (四)地區相關工會組織因人數不多經費無著落無法發揮其功能,僅能藉由日後賡續教育推動,並輔導工會團體協助健全組織落實推廣使業務能順利推動。

三、未來策略

  • (一)推動優良商店並辦理優良場所評鑑,適時公佈優良商家供消費大眾選擇,希望能藉由消費者之監督使業者自我激勵提昇服務水準。
  • (二)全面輔導業者,做好自主衛生管理,改善衛生設備,宣導正確衛生觀念。
  • (三)加強營業衛生之宣導,使消費大眾能明確選擇符合營業衛生條件之場所。
  • (四)推動業者自主衛生管理制度,並配合日常稽查輔導,敦促業者做好維護營業場所衛生,杜絕傳染病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