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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2-04-03

                                                                                       醫政課   替代役   翁鼎翔

    『醫生,拜託您!一定要將我的老婆救回來』一位泣不成聲的丈夫,不停地搖著妻子的身軀,激動的懇求急診醫師務必搶救。

  西元1999年12月31日23點59分,正當全世界興高采烈的慶賀千禧年到來的時刻,一對夫妻在某間醫院急診室從此天人永隔,妻子臨終前胸口一片焦黑,身上無數根的針管令人不捨,妻子就在這天帶著難以承受的傷痛,離開了人世間。在台灣,多數的癌末病患或因嚴重事故過往的人,總帶著千瘡百孔的傷痛,走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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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

  從現在起,我們可以走得更安詳更有尊嚴。趁自己還年輕及健康的時候,早點考慮當有一天走到生命盡頭時,要做怎樣的抉擇,以保障自己善終的權益。

  放棄急救同意書(DNR)只是統稱,它分為當事人所簽署的「預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以及由家屬所代簽的「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前兩者是基於個人意志的表達,但後者則因末期病人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由最親近家屬代替。

  不過,如果是健康時簽署的意願書,或已加註在健保卡,一旦病危,在盡力救治仍無效時,醫師就可撤除維生的設備;但如果是病危時再簽,則簽署前已做的醫療措施不能撤除,家屬可能還必須看著患者繼續受苦。

  如何簽署DNR

Step1:索取意願書

索取地點至各醫療院所志工服務台、社會服務室索取「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安寧心願卡」。

Step2:填寫意願書

親自填寫,並須在場見證人(滿20歲)兩位,親筆簽名附身分證字號。

Step3:郵寄正本

意願書正本寄「台灣安寧照顧協會」

「安寧照顧協會」將意願書送行政院衛生署,轉送健保局做健保IC卡註記。約20-30個工作天。

Step4:查詢註記

可攜健保卡至健保局各分局、聯絡辦公室,以讀卡機查詢是否註記;或向健保合約醫院查詢。在註記尚未完成前,請隨身攜帶「安寧心願卡」。

預約善終,重現在開始。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行政院衛生署(http://www.doh.gov.tw/)

及台灣安寧照顧協會(http://www.tho.org.tw/xms/),讓我微笑憶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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