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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2-04-01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李蓓霜

  隨著高齡化社會的來臨,老年人口數日益劇增,伴隨老化帶來身體功能退化的失能老人也隨之增加,而國內身心障礙人口數也有逐年增加的趨勢,而這些老人與身心障礙者絕大多數都在家中生活,僅有少數接受機構安置,但是隨著社會的人口結構的改變與家庭功能的快速轉型,以往在傳統社會中擔任家庭主要照顧者的婦女們,就業勞動參與率增加,居家式照顧已很難由家庭全然承擔,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的居家照顧與需求問題,更是與日劇增。

   金門老年人口逐年攀昇,在民國九十八年時,年滿六十五歲的老人已經有一萬多人(10,830人),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五千多人(5,113人);其中極重度有157人、重度有403人、中度有756人、合計1316人。今年(100年)1月份統計,65歲以上人口數更為增加到11,673人。由此可見,老人健康照護問題與疾病型態的慢性化非常嚴重,也凸顯了長期健康照護的需求殷切。

  近幾年來積極加強長期照護服務體系之擴建,除致力各項日間、居家服務外,亦持續擴充長期照護資源,而為落實照顧工作,縣府也推動多項相關計畫,包括獨居老人營養餐食服務計畫、老人在宅緊急救援連線服務實施計畫、復康巴士接送服務、身心障礙者紙尿褲補助、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設置身心障礙者輔具資源中心、身心障礙托育養護補助、急重症住院病患照顧服務提昇計畫等。

在『長期照護宣導計畫』中,可發現居家服務的使用為最大宗,且使用率最高,以金門辦理失能老人居家服務來說,與本府簽訂居家服務員64人,提供失能老人225人使用居家服務,100年1月至8月服務時數計60935小時,補助居家服務費新台幣1,116萬3330元,減輕家庭照顧負擔,發展照顧服務支持體系,保障失能老人能獲得適切的服務,增進獨立生活能力,提升生活品質,並維持尊嚴與自主。實施的策略在以全人照顧、在地老化,支持家庭照顧能力,分擔家庭照顧責任,結合社會資源共同推動居家服務,並促進就業。

另依據「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使用居家服務不限中、低收入戶,只要設籍本縣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有接受長期照顧服務必要之失能者。

一、符合下列資格之ㄧ者:

(1)65歲以上身體功能/日常生活活動巴氏量表ADL一項以上 失能者。

(2) 65歲以上僅工具性日常生活量表IADL失能且獨居者。

(3)50歲以上至64歲身體功能/日常生活活動巴氏量表ADL一項以上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二、補助標準:

1. 照顧服務費:每小時以新台幣180元計,其補助時數及額度標準如下:(實際補助時數依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核定結果為準)

(1) 輕度失能:每月補助上限最高25小時。

(2) 中度失能:每月補助上限最高50小時。

(3) 重度失能:每月補助上限最高90小時。

2.補助額度:

   (1)家庭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者:全額補助。

   (2)家庭總收入符合最低生活費1.5倍至2.5倍者:

        補助90%,民眾自行負擔10%。

   (3)一般戶:補助70%,民眾自行負擔30%。

   (4)超過政府補助額度者,由民眾全額自行負擔。

三、主要服務項目如下:

(1)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含換洗衣物之洗濯及修補、案主生活起居空間之居家環境清潔、家務及文書服務、餐飲服務、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須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關(構)、其他相關之居家服務。

(2)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散步、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其他服務。

 

四、申請程序:

   (1)申請者逕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社會局提出申請,經照顧    

        管理專員到宅評估符合資格後,確定個案的服務需求及服務  

        項目,並填寫申請書和檢附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送至社會

        局。

    (2)社會局由負責各鄉鎮的督導,經協調後派出適當的居服

         員,陪同前往服務地點。

五、服務流程如下:

圖6

六、面臨問題

  為建立居家服務體制需要大量的居家服務員,可惜長期照護服務人力大多留在醫療機構充任看護工,鮮少流入居家服務市場,已進入居家服務市場的工作人員流動率又偏高。當前及未來社會對於居家服務員有大量需求,但居家服務員現有工作人數相當少,可納出下列原因

(1) 低地位、低薪資、低福利、高流動率

不論是居家服務員或病患服務員都有相同的高流失率狀況。主要原因即居家服務員認為待遇低、工作辛苦、工作不安定、社會大眾對居家服務員專業歧視,所以造成招募困難、流失率高、工作滿意度低等狀況。

(2)與案主、案家溝通互動產生困難

居家服務員為居家服務的第一線人員,與服務對象接觸的機會最多、最直接。服務過程中,照顧員與案主間可能產生互動上的困難,家屬亦可能干擾服務提供,也可能因家屬對照顧的看法不同而與居家服務員意見不合,甚而影響服務進行。對於居家服務員而言,與案主、案家的溝通問題可能成為工作困境之一。

(3)專業知識不足以因應案主需求

當居家服務員在面對一些較困難的案主,如植物人、重度殘障、臨終病人等個人照顧和情緒支持時,常會有無法因應服務對象需求的現象。

  金門居家服務面臨的就是這些問題,以致現在申請個案多,但卻找不到居服服務,政府除多培育人員外,更應加強在職教育,及廣泛宣導民眾居家服務的好處和服務項目,避免濫用、浪費資源。另居服員也常抱怨,民眾把他們當外傭使喚,以家居服務項目來說,申請環境清潔居多,導致錯誤觀念,認為是協助整棟房子環境清理,這些都是宣導重點,直得我們省思與改進,才能善用資源、提升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