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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0-05-19

產前健康檢查

已確定懷孕,為維護母子健康,須定期接受產前檢查。

  • *理想的產前檢查次數為十五次:
    • .懷孕28週前每四週檢查一次(共七次)
    • .懷孕29-36週每二週檢查一次(共四次)
    • .懷孕37週後每週檢查一次(共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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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危險妊娠或妊娠併發症的孕婦,視其情況增加產前次數。
  • 第一次產前檢查時,醫院將發給一本「孕婦健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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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十次,其時程如下:
    • .妊娠第一期(妊娠未滿十七週)給付二次。 
    • .妊娠第二期(妊娠十七週至未滿廿九週)給付二次。
    • .妊娠第三期(妊娠滿廿九週以上)給付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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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孕期體重控制
    • 懷孕期間體重會逐漸增加,初期增加1-2公斤,中期後每週增加0.5公斤,整個孕期共增加10-14公斤最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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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臨產徵兆
    • .陣痛:子宮開始規律的收縮。
    • .現血:陰道少量出血。
    • .破水:陰道有羊水流出。

 

產前遺傳診斷檢查

  • *孕婦海洋性貧血篩檢:
  •         海洋性貧血為國人常見之隱性遺傳疾病,分甲型和乙型,台灣地區民眾約6%的人為帶因者,如果夫妻為同型帶因者,每次懷孕胎兒都有四分之一機會罹患重型海洋性貧血。目前全民健康保險孕婦產前檢查已將海洋性貧血篩檢納入初次產檢的項目中,如果孕婦於初次產檢時平均紅血球體積(MCV≦80或MCH≦25),配偶也應接受平均紅血球體積之血液檢查。若發現配偶之平均紅血球體積亦較小,則院方會將孕婦及配偶二人的血液檢體,送至確認診斷單位,以確定此夫妻二人是否為同型海洋性貧血帶因者。若夫妻為同型帶因者,則孕婦必須接受羊膜穿刺檢查。為了促進孕婦及胎兒之健康,請孕婦於懷孕初期,儘早接受海洋性貧血篩檢,以避免及減少重型海洋性貧血胎兒的出生及可能帶來的種種問題,達到優生保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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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羊膜穿刺羊水分析
  •         羊膜穿刺羊水分析可以預測胎兒健康情形,及早做好優生保健工作,通常於懷孕16週至18週之間,在超音波的定位及監視下抽取子宮羊膜內少量羊水檢查的過程,一般而言,整個檢查過程需耗時三週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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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些孕婦需要實施羊膜穿刺術?
    • 1.年齡34歲以上。
      2.本胎次經超音波或母血篩檢唐氏症發現有先天性缺陷兒之可能者。
      3.曾生育先天性缺陷兒者。
      4.本人、配偶或家族中有遺傳性疾病者。
      5.習慣性流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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