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辦法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20日以衛部醫字第1091662474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修正為「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相關附件請至相關檔案下載。 (原為「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住宿式機構藥商補償紓困辦法」)
旨揭辦法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20日以衛部醫字第1091662474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修正為「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相關附件請至相關檔案下載。
(原為「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住宿式機構藥商補償紓困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