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大陸旅客自費緊急醫療轉送標準作業程序
壹、目的:提供大陸旅客自費及時就醫診治時效,減少死亡、傷、殘等機率。
貳、摘要:將本縣大陸旅客自費轉送至廈門或臺灣端醫院接受後續治療。
參、相關法令及規定:
依據衛生福利部「離島地區未具中國民國之緊急傷病患後送臺灣本島就醫處理原則」及紅十字會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金門縣支會緊急醫療救援流程」辦理。
肆、大陸旅客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如後附。
伍、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以金門醫院、紅十字會或商業救援機構/國內航空業者提供為準。
陸、名詞解釋:略。
柒、其他:轉送所需費用,依個案病情複雜程度,以金門醫院、紅十字會或商業救援機構/航空業者實
際報價為準,並應繳納全部費用。
捌、作業內容:
流程圖及流程說明:如後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