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長期照顧-特約服務單位申領費用作業程序
壹、目的:自107年起實施長期照顧服務給付及支付新制,搭配長照服務單位特約制度,鼓勵更多長
照服務單位投入、提升服務提供效率,增加長照服務供給量能,回應逐漸擴大的長期照顧
需求。
貳、摘要:本縣為簡化服務單位核銷作業程序,長照服務單位採特約方式,提升民間參與提供長照服
務之意願。
參、受理機關:本縣衛生局。
肆、相關法令及規定:
一、長期照顧服務法。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長期照顧服務提供者特約簽訂及費用支付作業要點。
三、金門縣政府特約長期照顧服務契約書(附件一)。
四、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
付基準。
伍、單位應檢附證件、書表、表單、其他文件及份數:
一、領款收據1份。
二、經單位用印之服務費用總表1份(資訊平臺產出)。
三、服務費用項目清冊1份(資訊平臺產出)。
四、其他規定文件、資料1份。
五、契約書影本(第一個月申報檢附)。
陸、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略。
柒、名詞解釋:略。
捌、其他:
一、特約單位所送資料不全者,縣市政府應敘明理由,以書面通知其限期補正;逾期未完成補件
者,將不予受理。
二、給付基準(照顧組合)依履約標的執行,補助項目:
(一)照顧及專業服務(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
(二)交通接送服務。
(三)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四)喘息服務。
玖、作業內容:
一、流程圖:如後附。
二、流程說明:如後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