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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衛生局疾病管制科約用人員甄選
  • 發布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 依據:結核病及漢生病直接觀察治療(DOTS)執行計畫。
  • 甄試職稱名額:
  • 職稱:約用人員。
  • 錄取名額:正取一名、備取一名(預估缺;備取人員其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 應試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 汽車駕駛執照。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二十八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 主要工作項目:
  • 疾病管制署訂定之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中結核病關懷員工作內容
  • 結核病防治等相關業務。
  • 臨時交辦業務。

伍、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地點:本局疾病管制科。

二、報名時間:自107年 6 月13日至107年 6 月 22 日上班時間。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報名日最後一日下班前寄(送)達],

    連絡電話082-330697轉615。

陸、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一、報名表一份。

二、資格證明文件:畢業證書、汽車駕駛執照等影本。

柒、甄試科目及計分標準:

  • 資歷審查:占總成績百分之五十。
  • 學歷:占總成績百分之五十
  1. 碩士以上:50分
  2. 大學畢業:45分
  3. 專科畢業:40分

二、口試:占總成績百分五十。

捌、甄試日期、地點:

一、口試日期:電話另行通知。

二、口試地點:本局會議室。
玖、核薪標準:

一、每月支薪新台幣33,024元,依法納入勞健保。

二、新進之約用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業務單位考核成績合格者,並經簽請機關首長核定後予以正式進用,試用年資得予併計;試用成績不合格者即不予進用,工資發至停止試用日為止。

三、此為中央專案補助經費所僱用之人員,若計畫結束或中央停止補助,則終止僱用關係。

拾、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 點閱次數:1559
  • 上版日期:10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