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長者社會參與暨健康促進推廣計畫」作業須知
說明:
一、因應人口結構快速高齡化,營造高齡友善環境,讓社區長者達到最適宜的健康、社會參與及安全,為促進長者活躍老化,預防及延緩失能失智發生三大支柱。
二、為鼓勵各鄉鎮社區由下而上,以長者需求為思維,高齡友善八大面向為基礎,營造促進長者活躍老化之友善環境,本局特辦理旨揭計畫。期結合民間團體組織力量,透過軟體面健康促進活動,與硬體友善環境改善,以強化長者社交人際互動與健康促進識能。
三、申請資格:本縣合法立案之社福機構(團體)、醫事(療)機構、民間組織、學協公會、大專院所等,且具備社區長者服務經驗者,均得申請。。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五、補助項目:依WHO高齡友善城市八大面向為基礎,依社區長者需求或現況問題,至少擇定2面向辦理,訂定符合在地長者社會參與及健康促進議題之行動策略並具體執行,並成立推動工作小組,及透過社群網絡推廣社區高齡友善意識,詳細規定如附件作業須知。
六、審查方式:採書面審查,由本局相關代表依計畫內容具體性、可行性及經費編列合理性、專案管理能力等進行審查。
七、經費補助:每單位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12萬元整。
八、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新臺幣192萬元整。
九、申請應備文件:
(一)登記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計畫書乙式2份。
(三)計畫書電子檔。
(四)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身分關係聲明書及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十、本案為特定用途補助款,請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相關經費不得用於與本案無關之用途。
十一、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082-338863分機707。
附件檔案:
- 金門縣衛生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長者社會參與暨健康促進推廣計畫」作業須知
- 金門縣衛生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長者社會參與暨健康促進推廣計畫」申請書格式
- 金門縣衛生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長者社會參與暨健康促進推廣計畫」成果報告格式
- 金門縣衛生局「115年度長者社會參與暨健康促進推廣計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身分關係聲明書
- 金門縣衛生局「115年度長者社會參與暨健康促進推廣計畫」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