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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長者社會參與暨健康促進推廣計畫」作業須知
  • 發布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本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長者社會參與暨健康促進推廣計畫」作業須知

說明:

一、因應人口結構快速高齡化,營造高齡友善環境,讓社區長者達到最適宜的健康、社會參與及安全,為促進長者活躍老化,預防及延緩失能失智發生三大支柱。

二、為鼓勵各鄉鎮社區由下而上,以長者需求為思維,高齡友善八大面向為基礎,營造促進長者活躍老化之友善環境,本局特辦理旨揭計畫。期結合民間團體組織力量,透過軟體面健康促進活動,與硬體友善環境改善,以強化長者社交人際互動與健康促進識能。

三、申請資格:本縣合法立案之社福機構(團體)、醫事(療)機構、民間組織、學協公會、大專院所等,且具備社區長者服務經驗者,均得申請。。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五、補助項目:依WHO高齡友善城市八大面向為基礎,依社區長者需求或現況問題,至少擇定2面向辦理,訂定符合在地長者社會參與及健康促進議題之行動策略並具體執行,並成立推動工作小組,及透過社群網絡推廣社區高齡友善意識,詳細規定如附件作業須知。

六、審查方式:採書面審查,由本局相關代表依計畫內容具體性、可行性及經費編列合理性、專案管理能力等進行審查。

七、經費補助:每單位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12萬元整。

八、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新臺幣192萬元整。

九、申請應備文件:

(一)登記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計畫書乙式2份。

(三)計畫書電子檔。

(四)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身分關係聲明書及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十、本案為特定用途補助款,請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相關經費不得用於與本案無關之用途。

十一、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082-338863分機707。

 

附件檔案:

  1. 金門縣衛生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長者社會參與暨健康促進推廣計畫」作業須知
  2. 金門縣衛生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長者社會參與暨健康促進推廣計畫」申請書格式
  3. 金門縣衛生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長者社會參與暨健康促進推廣計畫」成果報告格式
  4. 金門縣衛生局「115年度長者社會參與暨健康促進推廣計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身分關係聲明書
  5. 金門縣衛生局「115年度長者社會參與暨健康促進推廣計畫」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 點閱次數:180
  • 上版日期:115-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