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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長者活躍老化競賽活動推廣計畫」作業須知
  • 發布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 說明:

一、國民健康署因應高齡社會來臨,為豐富社區長者健康生活,激勵長者走出家門,促進社會參與,增進身體活動與肌力,辦理「長者活躍老化競賽活動」。藉由競賽活動與舞台表演,展現長者健康活力與生命價值,實踐「在地老化」與「活躍老化」。

二、本局為協助縣內各長者團體組隊參賽,豐富各參賽隊伍表演內容,展露長者活力與創意,試辦本推廣計畫。透過經費補助,鼓勵縣內長者團體組隊,藉由腦力激盪規劃設計具在地特色的表演主題內容與道具,並透過長期性表演練習,提升長者肌力、心理健康與社會連結。

三、申請資格:

(一)本縣合法立案之社福機構(團體)、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社區發展協會、樂齡學習中心、安養長照機構及其他民間組織,具備社區長者服務經驗,均得申請。

(二)申請單位需報名參加本年度縣內長者活躍老化競賽(暫定8月下旬辦理),若申請後未組隊參賽者,本局得不予核撥補助經費。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5月6日止。

五、補助項目:依國民健康署「長者活躍老化競賽活動」相關規定,邀集縣內長者組隊,聘請講師指導表演動作編排,並進行長期且密集性的表演練習,與表演道具製作等,並報名參加本年度縣內長者活躍老化競賽活動,詳細規定如附件作業須知。

六、審查方式:採書面審查,由本局相關代表依計畫內容具體性、可行性及經費編列合理性、專案管理能力等進行審查。

七、經費補助:每單位補助經費上限為新台幣12萬元整。

八、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新台幣108萬元整。

九、申請應備文件:

(一)登記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計畫書乙式2份。

(三)計畫書電子檔。

(四)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身分關係聲明書及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十、本案為特定用途補助款,請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相關經費不得用於與本案無關之用途。

十一、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082-338863分機707。

 

附件檔案:

  1. 金門縣衛生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長者活躍老化競賽活動推廣計畫」作業須知
  2. 金門縣衛生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長者活躍老化競賽活動推廣計畫」申請書格式
  3. 金門縣衛生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長者活躍老化競賽活動推廣計畫」成果報告格式
  4. 金門縣衛生局「115年度長者活躍老化競賽活動推廣計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身分關係聲明書
  5. 金門縣衛生局「115年度長者活躍老化競賽活動推廣計畫」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 點閱次數:354
  • 上版日期:115-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