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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金門縣失智友善社區推廣計畫」作業須知
  • 發布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本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金門縣失智友善社區推廣計畫」作業須知

說明:

一、隨著高齡人口增加,失智症已成為重要公共議題。為提升民眾對失智症之正確認識,破除歧見與刻板印象,並營造包容友善之生活環境,本局自 107 年起推動失智症預防與失智友善相關措施,持續辦理宣導及培力工作,為深化失智友善生活網絡,115 年度賡續辦理失智友善社區推廣計畫。請有意願辦理單位,依申請須知相關規定(詳如附件),於115年3月9日(星期一)將申請計畫書暨相關應備文件函送本局審查。

二、申請資格:本縣合法立案之社福機構(團體)、民間組織、醫事(療)機構、公私立大專院校等,均得申請。

三、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9日止。

四、補助項目:擇本縣1鄉鎮為執行範圍,辦理失智症宣導及推廣活動,營造失智友善社區,且該鄉鎮村里執行涵蓋率應達100%,詳細規定如附件作業須知。

五、審查方式:採書面審查,由本局聘請學者專家,依計畫內容完整性及鄉鎮資源佈建平衡性等進行審查。

六、經費補助:每單位補助經費上限為新台幣16萬元整。

七、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新台幣80萬元整。

八、申請應備文件:

  1. 登記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2. 計畫書乙式3份。
  3. 計畫書電子檔。
  4.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及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九、本案為特定用途補助款,請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相關經費不得用於與本案無關之用途。

十、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082-338863分機742。

附件檔案

  1. 金門縣衛生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失智友善社區推廣計畫」作業須知
  2. 金門縣衛生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失智友善社區推廣計畫」申請計畫書格式
  3. 金門縣衛生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度失智友善社區推廣計畫」成果報告格式
  4. 金門縣衛生局「115年度失智友善社區推廣計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
  5. 金門縣衛生局「115年度失智友善社區推廣計畫」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 點閱次數:264
  • 上版日期:11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