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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局辦理114年度「長者社會參與暨健康促進推廣計畫」作業須知。
  • 發布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說明:

一、因應人口結構快速高齡化,營造高齡友善環境,讓社區長者達到最適宜的健康、社會參與及安全,為促進長者活躍老化,預防及延緩失能失智發生三大支柱。

二、為鼓勵各鄉鎮社區由下而上,以長者需求為思維,高齡友善八大面向為基礎,營造促進長者活躍老化之友善環境,本局特辦理旨揭計畫。期結合民間團體組織力量,透過軟體面健康促進活動,與硬體友善環境改善,以強化長者社交人際互動與健康促進識能。

三、請有意願辦理單位,依申請須知規定,於114年6月30日(星期一)前將申請計畫書暨應備文件函送本局。本局將依審查結果與鄉鎮資源佈建平衡性,擇優者12名辦理補助,每單位補助經費上限為12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本縣合法立案之社福機構(團體)、醫事(療)機構、民間組織、學協公會、大專院所等,且具備社區長者服務經驗者,均得申請。

五、申請應備文件:

登記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計畫書乙式2份。

計畫書電子檔。

六、本案為特定用途補助款,請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相關經費不得用於與本案無關之用途。

七、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082-338863分機707。

詳見參考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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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