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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醫療專機駐地備勤執行說明
  • 發布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本縣救護航空器駐地備勤及運送服務計畫由衛生福利部召集行政院內政衛福勞動處、內政部、國防部、交通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共工程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及三離島地方政府等單位,協助招標文件內容訂定,並經多次研商會議,訂定航空器相關規格,飛特立航空公司提供Phenom 300作為本縣醫療專機,符合相關需求規定。

 

自107年7月27日醫療專機駐地備勤以來,截至108年2月12日止,共執行51件緊急醫療後送,其中由飛特立航空公司執行緊急醫療後送勤務44件,由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執行7件(5件為飛特立公司駐地專機年度歲(維)修期間、2件為飛特立公司駐地專機執行任務時又再次接獲後送任務)。目前緊急醫療後送案件飛特立航空公司之醫療駐地專機可執行9成以上案件,於特殊情況下由空勤總隊執行,故以目前由飛特立航空公司及空中勤務總隊執行本縣緊急醫療後送是可完全順利將病患轉送至臺灣醫院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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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