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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醫療專機駐地備勤執行說明
  • 發布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有關金、馬、澎三離島醫療專機駐地備勤計畫,係由衛生福利部統籌辦理「金門、連江、澎湖三離島地區救護航空器駐地備勤及運送服務計畫」採購,案經十次工作小組會議,並經過多次廢、流標,於106年7月28日決標,本縣由飛特立航空公司承作駐地備勤服務,負責執行緊急醫療後送及病危返鄉任務載送。

本案工作小組由衛生福利部召集行政院內政衛福勞動處、內政部、國防部、交通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共工程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及三離島地方政府等單位,協助招標文件內容訂定,並經多次研商會議,就航空器規格多次討論,其中航空器須符合民航局規範之雙發動機飛機或雙發動大型直昇機、座位數為8人座(含)以上、具備區域導航及衛星導航與衛星儀器進場能力、符合民航通告緊急醫療服務飛機之飛航作業、符合救護直昇機管理辦法之救護裝備等規格要求。以目前飛特立航空公司所提供Phenom 300作為本縣醫療專機,尚符合相關需求規定。

目前若病患有緊急醫療後送需求,金門醫院會提送衛生福利部空中轉診審核中心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會優先啟動本縣醫療專機,當醫療專機請假進行維修保養或特殊狀況時會由空中勤務總隊備援。派遣部分衛生福利部空中轉診審核中心會視現況,而給予即時任務派遣,盡力爭取患者轉送臺灣醫院之時間。

自107年7月27日醫療專機駐地備勤以來,截至9月26日止,2個月內飛特立航空公司已順利完成緊急醫療後送勤務19件,病危返鄉1件。在後送醫療團隊努力下,持續為鄉親提供最適切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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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7-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