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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核定本縣醫療機構醫療項目調整自費收費標準
  • 發布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核定調整項目及金額如下:

1.司法精神鑑定-民事案件2萬元/案。

2.司法精神鑑定-一般刑事案件3萬2,000元/案。

3.司法精神鑑定-複雜刑事案件5萬2,000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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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