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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醫療費用自費收費標準
  • 發布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申請醫療費用自費收費標準審查,經108年4月11日召開108年本縣醫事審議委員會第2次會議核定如下:

1.民事司法精神鑑定每案收費新台幣13,000元。

2.刑事司法精神鑑定(成人、兒童及青少年)每案收費新台幣16,000元。

3.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每小時收費標準最高新台幣1,500元。

4.長期夜間工作勞工特定項目健康檢查問卷評估,每份問卷收費新台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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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