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結核病及漢生病直接觀察治療(DOTS)執行計畫。
貳、甄試職稱名額:
一、職稱:約用人員。
二、錄取名額: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預估缺;備取人員其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參、應試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四、具汽、機車駕駛照。
肆、主要工作項目:
一、疾病管制署訂定之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中結核病關懷員工作內容。
二、結核病防治等相關業務。
三、臨時交辦業務。
伍、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於114年4月8日至114年4月25日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送達,逾時不候。
二、報名地點:本局疾病管制科(地址: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1-12號)。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委託及掛號郵寄報名。
陸、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一、報名表1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一)畢業證書
(二)國民身份證 (影本貼於報名表)
(三)汽車駕駛執照
(四)退伍令(女性免附)
(五)相關經歷證明
柒、甄試科目及計分標準:
一、書面審查分數:佔總分50分
(一)學歷資格審查:(以最高學歷計算)
研究所(含以上):50分
大學畢業:40分
專科畢業:35分
二、口試:占總成50分。
捌、甄試日期、地點:
一、面試日期:電話另行通知。
二、面試地點:金門縣衛生局1樓會議室(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1-12號)。
玖、核薪標準:
一、每月支薪新台幣36,790元,依法納入勞、健保。
二、新進之約用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業務單位考核成績合格者,並經簽請機關首長核定後予以正式進用,試用年資得予併計;試用成績不合格者即不予進用,工資發至停止試用日為止。
三、此為中央專案補助經費所僱用之人員,若計畫結束或中央停止補助,則終止僱用關係。
拾、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拾壹、連絡電話:(082)330697分機615洽游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