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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衛生局疾病管制科約用人員甄試公告
  • 發布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壹、依據:結核病及漢生病直接觀察治療(DOTS)執行計畫。

貳、甄試職稱名額:

一、職稱:約用人員。

二、錄取名額: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預估缺;備取人員其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

參、應試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四、具汽、機車駕駛照。

肆、主要工作項目:

一、疾病管制署訂定之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中結核病關懷員工作內容。

二、結核病防治等相關業務。

三、臨時交辦業務。

伍、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於114年4月8日至114年4月25日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送達,逾時不候。

二、報名地點:本局疾病管制科(地址: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1-12號)。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委託及掛號郵寄報名。

陸、報名時應繳證明文件:

一、報名表1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二、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一)畢業證書

(二)國民身份證 (影本貼於報名表)

(三)汽車駕駛執照

(四)退伍令(女性免附)

(五)相關經歷證明

柒、甄試科目及計分標準:

一、書面審查分數:佔總分50分

(一)學歷資格審查:(以最高學歷計算)

研究所(含以上):50分

大學畢業:40分

專科畢業:35分

二、口試:占總成50分。

捌、甄試日期、地點:

一、面試日期:電話另行通知。

二、面試地點:金門縣衛生局1樓會議室(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1-12號)。

玖、核薪標準:

一、每月支薪新台幣36,790元,依法納入勞、健保。

二、新進之約用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業務單位考核成績合格者,並經簽請機關首長核定後予以正式進用,試用年資得予併計;試用成績不合格者即不予進用,工資發至停止試用日為止。

三、此為中央專案補助經費所僱用之人員,若計畫結束或中央停止補助,則終止僱用關係。

拾、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拾壹、連絡電話:(082)330697分機615洽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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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