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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衛生局保健科約用人員甄選公告
  • 發布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壹、 依據:衛生福利部補助「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部落社區健康營造補助計畫」。
貳、 甄選職稱名額:
一、 職稱:約用人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一名、備取一名(備取人員其候用資格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保留候用資格三個月)。
參、 應試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學歷為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四、 具電腦文書編製、統計等相關經驗者為佳。
肆、 主要工作項目:
一、 執行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部落社區健康營造補助計畫及衛生保健等相關業務。
二、 菸害防制子計畫。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伍、 報名方式:
一、 報名地點:本局保健科(地址: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1-12號)。
二、 報名日期:107年8月6日至8月14日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三、 報名方式:採親自、委託或掛號郵寄報名。
陸、 報名繳交資料:
一、 報名表乙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二、 畢業證書影本。
三、 國民身份證影本乙份(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
四、 電腦文書編製相關證明文件(若有請檢附)。
柒、 甄選方式:
一、 資經歷審查:佔總成績50%。
(一) 、學歷30%
(1) 、大學畢業:20%。
(2) 、研究所畢業以上:30%。
(二) 、經歷:20%
     曾任各機關學校之單位工作,持有證明者累計滿一年4分,最高採計20分)。
二、 面試:佔總成績50%。
捌、 甄選日期:電話另行通知
玖、 甄選地點:金門縣衛生局1樓會議室(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2號)
壹拾、 核薪標準:
一、 核薪標準:依據「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以薪階僱用32,450元,另享有勞、健保。
二、 新進之一般約用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業務單位考核成績合格者,並經簽請機關首長核定後予以正式進用,試用年資得予併計;試用成績不合格者即不予進用,工資發至停止試用日為止。
壹拾壹、 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 點閱次數:2030
  • 上版日期:107-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