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114年癌症篩檢計畫」辦理。
貳、甄選職稱名額:
一、職稱:約用人員。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其候用資格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保留候用資格三個月)。
參、應試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具5年(含)以上衛生單位癌症防治業務工作經驗。
肆、主要工作項目:
一、規劃及辦理衛生福利部推動各項癌症防治及篩檢計畫。
二、規劃、分析及辦理本縣癌症防治相關行政及業務推動。
三、辦理HPV疫苗接種計畫。
四、衛生保健相關計畫。
五、臨時交辦事項。
伍、報名方式:
一、報名地點:本局健康促進科(地址:金門縣金湖鎮中正路1-1號6樓)。
二、報名日期:於114年8月5日前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5時)送達,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委託或掛號郵寄報名。
陸、報名繳交資料:
一、報名表乙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二、國民身份證影本乙份(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
三、最高畢業證書影本。
四、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女性免附) 。
五、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六、電腦文書編製相關證明文件(若有請檢附)。
七、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
柒、甄選方式(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一、資歷審查:占總成績30%。
(一)學歷:20%。1.大學畢業:18分。2.研究所以上畢業:20分。
(二)經歷:10%。持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者,累計滿一年採計2分,不足一年者不計;最高採計10分。
二、甄試:占總成績70%。
(一)筆試:公文20分、癌症防治20分。
(二)面試:30分。
捌、甄選日期、地點:電話通知
玖、核薪標準: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癌症篩檢計畫」」每月薪資4萬2,422元,依法納入勞、健保。
二、新進之一般約用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業務單位考核成績合格者,並經簽請機關首長核定後予以正式進用,試用年資得予併計;試用成績不合格者即不予進用,工資發至停止試用日為止。
三、此為中央計畫補助經費所聘用之人員,若計畫結束或中央停止補助,則終止聘用關係。
壹拾、其他注意事項
- 若應徵人數僅1人時,本局得視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
- 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
壹拾壹、連絡電話:082-338863分機713林小姐。
相關檔案:約用人員報名履歷表。